2011年南京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20浏览次数:15426

 

2011年南京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名 须 知
 
一、说明:2011年南京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三、报考条件:
(一)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完成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
      (2)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著。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5、临床各专业不招收非医学类考生。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获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即2009年8月3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者)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9月1日后出生)。
5、已获本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三)硕博连读前期已经录取的硕博连读(含七转九)考生;第一临床医学院已申请硕博连读(含七转九)考生。
 
四、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五、网上报名:(统考博士考生登陆http://222.187.120.13:9000/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登陆http://202.195.176.29/bszs/
六、提交报考材料
说明:
1、以下报考材料务必于2011年1月3日至7日寄(送)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
2、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领取准考证时统一审查,更不得邮寄,否则遗失自负;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和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我处报名,不得邮寄。
(一)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4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硕博连读(含七转九)考生只需提交《2011年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即可。
1、《2011年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生成);
2、最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拟报考的导师除外)的亲笔推荐信原件一份(格式点击下载
5、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非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
1)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2)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4)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6、报名费250元:直接汇到帐号:4301010109001038622; 户名:南京医科大学;开户银行:工行汉中门支行,汇款时请注明“报考人姓名”和“博士生报名费”字样,汇款单复印件需与报名材料一起提交),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将不退还报名费。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统一入学考试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7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2011年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生成);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拟报考的导师除外)的亲笔推荐信原件一份(格式点击下载)。
8、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请背书报名号,姓名)。
9、报名费250元(外地考生直接汇到帐号:4301010109001038622; 户名:南京医科大学;开户银行:工行汉中门支行,汇款时请注明“报考人姓名”和‘博士生报名费’字样,汇款单复印件需与报名材料一起提交),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将不退回报名费。
七、审核报名材料:
我校收到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后即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如审核不合格将及时通知考生。
八、领取准考证:
2011年3月8日3月11日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及报名材料须提交的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九、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请考生预先做好准备。
时间2011年3月12日3月13日       地点: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2号教学楼250室
邮政编码: 210029   电话:025-86862689    联系人:张慎忠 魏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