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者:陈丞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5088

  

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优秀本科生经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特设立南京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校注册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第二条  奖学金设置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

一等新生奖学金      10000元;

二等新生奖学金      6000元;

三等新生奖学金      3000元;

        专项新生奖学金      24000元(每年8000元,三年共24000元)。

第三条  获奖条件

1、一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本科综合成绩排名前2%(含2%)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2、二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本科综合成绩排名2%至5%(含5%)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3、三等新生奖学金:其余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

上述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对于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50人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4、专项新生奖学金: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录取的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可与以上其它等级新生奖学金重复奖励)。

5、上述奖项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第四条  奖学金发放管理

新生报到注册后,研究生院根据奖励标准及评定办法拟定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财务处核发相应奖学金。

凡是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中途退学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资格并须退回已发放的奖励。

第五条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