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录取到我校硕士生、博士生的本校同学提供临时行李存放服务的说明

发布者:陈丞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4430

1、学校将为录取到我校硕士生、博士生的本校同学提供场地临时存放行李。请同学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七年制转段学生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江宁校区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220177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仅此一天)可存放行李,请同学将个人物品贴上姓名标签有序摆放,不要将贵重物品寄存至教室,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3、江宁校区明达楼(康达楼)K118用于存放727日报到学生的生行李,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3号楼活动室用于存放96日报到学生的行李。

4201772—201796日期间除72日、727日、96日以外的其他时间,明达楼(康达楼)K118及研究生公寓3号楼活动室将施行封闭式管理,不再接受存取行李,敬请谅解。


行李存取地点

存放行李学生类型

存行李时间

取行李时间

江宁校区明达楼(康达楼)K118

727日报到的学生

201772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77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3号楼活动室

96日报到的学生

201772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796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后勤管理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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