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经费报销通知

时间:2018-05-04浏览:2638

2017年上半年已获学位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硕士与专业学位博士)即日起可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流程:

  1. 凭借课题相关发票(含试剂费、检测费、论文版面费、论文制作费等,发票抬头必须有“南京医科大学”字样),去学校财务领取1号报销单或下载打印 1号报销单.pdf

  2. 报销单上的“经费项目名称或代码”,硕士请填写TD开头的学号,博士填写学号。

  3. 请导师在项目负责人栏签字。

  4. 送交至培养办登记验收,等研究生院部门主管签字后即可以去学校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1.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要求,需于201812月之前完成报销。

  2. 报销将不以领取现金的形式进行,需在报销单上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网点名称,报销费用会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3. 各类人员可报销的科研费用标准为,科学学位硕士3000/人,专业学位硕士1500/人,专业学位博士5000/人。

  4. 有问题可咨询财务86869261 86869262, 或培养办86869226

  5. 开票信息

    抬头:南京医科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132M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

    电话号码:86869263

    开户银行:南京市工行汉中门支行

    银行账户:4301 0101 0900 1038 622

  

  

培养办

2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