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二级培养单位通知(预计5月20日前)
二、复试内容及录取成绩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能力或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个部分。
2.录取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20分)=初试总分(满分150)*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6。
三、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核要求
1.复试考生名单
初试合格须同时满足:外国语成绩≧33分(满分55分),业务课一成绩≧30分(满分50分),业务课二成绩≧27分(满分45分),初试总分≧90(满分150分)
初试合格方能参加复试。经审核现公布复试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学院 |
103122025000009 | 曾建燊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103122025000003 | 林柏谚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3122025000008 | 簡鈺佳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103122025000005 | 王鴻源 | 105200 | 口腔医学 | 口腔医学院 |
2.资料审核
请在复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3)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
(5)《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doc(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2)-(5)项材料打印纸质版装订成一本复试当日交至复试学院进行审核
3.复试费用:80元/生(文号:苏价费(2007)423)
缴款人姓名:本人姓名
缴款人类型:个人
联系电话:本人常用手机号码
缴款金额:80元
收款部门:教务部(研究生院)
缴费事项:其他(请在备注中写明缴费事项)
备注:港澳台研究生复试费
四、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安排
复试前务必完成问卷测试。
1.测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测试平台,手机验证码登录。
2.其它说明:
①测试时请选择安静的环境,测试时长约40分钟。
②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③心理测试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马老师13610889800。
3.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