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七年制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 [2015] 2号)文件精神,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继续按原七年制培养(以下简称“+2”)或转入三年制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以下简称“+3”)。为做好接收七年制学生转入“+3”硕士工作,现公布各学院拟接收七年制转“+3”硕士的指标、专业(附件1)和接收导师名单(附件2)。
选择转“+3”的七年制学生选导师工作将于5月7日下午1:00在五台校区图书馆五楼大会议室集中进行,请拟转“+3”的七年制学生准时参会。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6日
附件1:拟接收七年制转“+3”硕士专业目录0506更新.pdf;
附件2:拟接收七年制转“+3”硕士导师名单0506更新.pdf(口腔医学院导师名单5月7日上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