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报考材料→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复试→成绩公布→录取。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7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zs.njmu.edu.cn/44/5e/c4991a83038/page.htm 。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12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
注:网报系统将于11月20日10:00正式开放,本次报名阶段为: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名阶段。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单位予以推荐;
2、已获临床(口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和相应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
3、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即2015年9月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
4、已获西医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5、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6、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在职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7、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具有下列科研成果之一:①在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并列第一或并列通讯)在本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会议宣读论文、译文、综述、病例报告除外);②科研成果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③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在研项目,经费在5万元以上;
8、本人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或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非来自以上医院的考生需至少另有一篇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非并列第一或并列通讯);
9、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费:250元。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五、提交报考材料
(一)说明:
1、以下报考材料务必于2016年12月10-15日寄(送)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报考材料”字样,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其它快递均不送至学校内,易造成快递丢失,请谨慎)。
2、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审查,请勿邮寄,否则遗失自负。
(二)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10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后生成,自行打印);
注:报考在职医师攻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获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否则不予准考。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及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一份;
注: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①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学位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材料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om.cn/logout.action?n=6,点击“学位获得者查询”一栏,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会发送激活链接至邮箱激活账号,账号激活成功后从“学位获得者查询”窗口登录,登录成功后即会跳转至学位查询结果页面);
②2002年至2008年8月期间获得的硕士学位如为学历教育须提供硕士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点击“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栏,均可得到学历验证报告);
③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考生暂不需提供硕士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范围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8、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医院级别证书复印件(仅限非我校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须提交);
9、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页面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科研成果奖及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0、两位临床(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各一份,其中一位须是南京医科大学的临床(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信.doc);
11、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请背面注明报名号、姓名)。
六、报考资格初审:研招办将于12月15日-1月5日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1月5日以后(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登陆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查看“通知消息”栏内有关初审结果的通知。
七、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暂定2017年3月9~10日准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考材料须提交的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到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复试,请考生预先做好准备。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待定)
考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
联系人:柯老师、陈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17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E-mail:degree@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