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普通招考)
发布时间: 2016-11-18 浏览次数: 20321 文章作者:

一、说明: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报考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报考材料→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复试、体检→成绩公布→录取。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简章:http://yjszs.njmu.edu.cn/3c/fe/c4991a81150/page.htm 。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所提供的为不真实信息、不遵循下列规定及操作程序,或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1120日~1210;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 。本次报名阶段为: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第二阶段(限统考),考生请选择正确的报名阶段。

三、因部分导师2017年统考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指标已被提前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或申请-审核制考生占满,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生报名,具体名单请查看有关通知:http://yjszs.njmu.edu.cn/45/48/c4991a83272/page.htm 

四、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五、报名费:250元。我校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六、提交报考材料

(一)说明:

1、以下报考材料务必于201612515日寄(送)到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江宁校区),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全日制博士报考材料”字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其它快递均不送至学校内,易造成快递丢失,请谨慎)。

2、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审查,请勿邮寄,否则遗失自负;

3、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和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研招办现场报名,不得邮寄报考材料。

(二)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1-5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侧装订)

1、《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后生成,自行打印);

2、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各一份(拟报考的导师除外)。(专家推荐信格式:专家推荐信.doc)。

5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另请提交:

1)应届生: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往届生: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类别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含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范围等信息,并且复印在一张A4纸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非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

1)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2)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4)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七、报考资格初审:研招办将于121031日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15日以后(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登陆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 ,查看“通知消息”栏有关初审结果的通知。

八、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暂定20173910日准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考材料须提交的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到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九、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复试,请考生预先做好准备。

考试时间:201731112

考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

  

联系人:柯老师、陈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德馨楼A217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E-maildegree@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