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的通知

发布者:柯巧发布时间:2014-10-09浏览次数:5521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的规定》文件要求,现进行2015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就读的优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七年制的优秀五年级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学位课程不得有补考;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含426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5、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励的研究生可不受成绩的限制;
6、七年制学生选拔条件由学校教务处制定。
三、组织工作
1、各院系通知到本单位201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并组织他们申报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申请研究生须于10月11-30日期间进行网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系统:
http://222.187.120.13:9000/)、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下载并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下载:硕博连读申请表.doc),并按要求审核成绩、取得导师同意后将报考材料于10月31日前提交所报考学院审核;
3、11月15日之前,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其中不少于3名博士生导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或口试;
4、综合考核合格者,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5、七年制学生由学校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组织申报并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应与硕士生一同参加所报学院的综合考核。
四、有关说明
1、2015年具有招收学术型博士生资格的导师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生,每位导师只能接收1名;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2015年将不再接收“申请-审核”制考生或普通招考考生报名。
2、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博连读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3年。
3、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4、接收导师须在当年有博士生招生资格,临床内、外科博士生导师一般只能接收相应三级学科硕士生硕博连读,临床其他专业博士生导师一般只能接收相应二级学科硕士生硕博连读;非临床专业博士生导师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接收硕士生硕博连读。七年制学生各专业均可接收。
5、硕博连读学生录取总数一般控制在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50%左右,其中七年制学生不超过15名。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