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已获学位的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硕士与专业学位博士)即日起可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流程:
凭借课题相关发票(含试剂费、检测费、论文版面费、论文制作费等,发票抬头必须有“南京医科大学”字样),去学校财务领取1号报销单或下载打印 1号报销单.pdf
报销单上的“经费项目名称或代码”,硕士请填写TD开头的学号,博士填写学号。
请导师在项目负责人栏签字。
送交至培养办登记验收,等研究生院部门主管签字后即可以去学校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预算管理要求,需于2018年12月之前完成报销。
报销将不以领取现金的形式进行,需在报销单上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网点名称,报销费用会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各类人员可报销的科研费用标准为,科学学位硕士3000元/人,专业学位硕士1500元/人,专业学位博士5000元/人。
有问题可咨询财务86869261 86869262, 或培养办86869226
开票信息
抬头:南京医科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132M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电话号码:86869263
开户银行:南京市工行汉中门支行
银行账户:4301 0101 0900 1038 622
培养办
2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