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5+3”一体化学生转轨暨导师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琳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10451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精神及《南京医科大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暨确定硕士阶段培养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南医大研〔2019〕15号),为做好2016级“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选起止时间

2020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对“5+3”一体化专业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2.导师双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全面、规范的评价体系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3.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5+3”一体化专业学生在不同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三、组织和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实施办法,组织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开展考核各项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5+3”一体化专业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学工处负责制定“5+3”一体化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指导性方案。

2.各学院成立学院“5+3”一体化学生导师双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工作实施细则(含综合测评具体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实施细则于10月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双选流程

1.研究生院于9月23日公布《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5+3”一体化硕士阶段学生双选导师目录》(附件2),教务处于9月23日前审定并公布“5+3”一体化专业学生本科阶段的核心课程学分绩点和专业内排名情况。

2.“5+3”一体化专业学生本科阶段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导师双选综合测评,根据本单位综合测评具体办法核算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分,并将结果和相关证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全院公示,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于10月8日前审定并公布“5+3”一体化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核心课程学分绩点核算成绩+综合测评分。

3.“5+3”一体化专业学生根据研究生院公布的双选导师目录于10月10日-11日12:00(首批次)进行校内双选系统网上填报志愿(http://202.195.176.49/zsgl/qzbgl/login.aspx?lx=edit)。校内双选系统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在校内双选系统开放填报期间,学生可自行修改填报或继续保持原志愿。各培养单位依据校内双选系统填报统一关闭后的学生志愿情况,组织各学科面试。

4.各二级培养单位按“5+3”一体化专业学生填报志愿情况于10月13日-14日组织各学科进行面试,坚持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同的原则与标准。对于填报志愿人数较多的专业,可根据“5+3”一体化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选择进入面试,面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50%。

各学科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对每个面试专家的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该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30%)。各专业按“5+3”一体化专业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本专业接收人选。

经过面试被接收的“5+3”一体化专业学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导师,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及硕士阶段培养专业确认书》(附件3),请导师签字后于10月16日前交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5.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未完成导师双选的“5+3”一体化专业学生重新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由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后续轮次面试,直至所有“5+3”一体化专业学生最终确定导师,所有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6.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拟接收“5+3”一体化学生的导师双选相关信息,提交学院“5+3”一体化学生导师双选工作小组审定后于10月21日报送研究生院。

7.学生按照书面确定的结果于10月15日-21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填报志愿,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四、其他事项

1.“5+3”一体化专业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硕士阶段,此前双选确定的导师带教关系自动作废。

2.“5+3”一体化口腔医学专业学生选导工作延迟到实习结束前一个月进行,原则上在附属口腔医院选择导师。口腔医学专业学生请于10月12日-21日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填报统一志愿(选择000不区分院系所,105200 口腔医学,00不区分研究方向),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完成网上录取工作(不需要填报校内双选系统)。实习结束前一个月(2021年5月份)由口腔医学院组织完成《“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及硕士阶段培养专业确认书》填写并交至研招办备案。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双选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研究生院  刘苏怡、周琳电话:025-86869222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暨确定硕士阶段培养专业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5+3”一体化硕士阶段学生双选导师目录.pdf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5+3”一体化专业学生导师双选及硕士阶段培养专业确认书.doc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5+3”一体化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讯录.xls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