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发布者:杨星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506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3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2023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复试分数线为总分51分。

二、复试考生按录取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排名,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录取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被录取且无法参加调剂。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合格但本批次未能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过线考生”)在满足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与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申请调剂

1.按双向自愿选择原则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相同且住培专业一致(参考报考条件),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的导师名下。

2.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单独培养类型且医疗职称为主治及以上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基础学科导师与原报考临床学科导师的联合培养。

3.原报考联合培养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相同且住培专业一致(参考报考条件),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内没有过线生源导师的联合培养。

注: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2,每位导师限接收1名调剂生源,导师姓名一栏有两位导师即为联合培养,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3。

以上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ks.njmu.edu.cn:8080/logon)——“调剂申请”模块填写调剂志愿信息,保存信息后下载《调剂申请表》,完成本人签字、接收调剂导师及学院签字盖章(含联合培养导师及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并将《调剂申请表》扫描上传至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8日10:00-6月15日16:00,提交调剂申请之前考生可修改调剂志愿信息,须保存信息后重新下载《调剂申请表》,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四、2023年每位导师(含联合培养导师)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为1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名。

五、2023级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于2023年9月入学(暂定),在导师所在医院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集中授课时间为次年春季

六、我校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第三年度申请学位有效。如在第4-6年申请学位,在申请学位前需要重新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七、我院将于6月下旬公布2023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查询。

八、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http://yjszs.njmu.edu.cn/10177/list.htm。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2023年在职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拟录取名单(第一批).pdf

附件2:2023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导师名单.pdf

附件3: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pdf